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號),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工作,決定新增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9省(區、市)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試點時間為 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請各試點地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654號)確定的試點內容和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并于每月末報送試點情況總結。試點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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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國家發展改革委回復提案:“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不等于唯價格論,更不等于接受和縱容低于成本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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